![]() 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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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巡视组: 我是雷州市英利镇中心小学退休教师王端甫,近年来因关注农村土地被侵占及当地政府行政不作为等案件,受有关村庄的委托,多次代理相关村庄申请向所属的徐闻县人民政府申请确权或提起行政诉讼或信访。在为相关村庄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本人深感徐闻县人民政府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的行政不作为情况严重,导致农民及农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其维权之路遥遥无期。 下面,我就相关案件结合本人代理有关案件的体会提出几点意见: 一、雷州市英利镇王宅村70亩土地被东方红剑麻集团侵占案 被侵占的70亩土地在1956年3月7日已经徐闻县四区青桐乡人民政府与原国营东方红垦殖场签订了“56”土地规划方案,业经徐闻县人民委员会于1956年3月呈报给湛江专员公署批复,该70亩土地属于农民自留地,按照其四至,该地被国营东方红农场侵占至今。 王宅村(原属于徐闻县管辖,现划归雷州市管辖)在多年奔走无果的情况下,于2010年5月4日向徐闻县人民政府提交《要求土地确权申请书》,徐闻县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王宅村为此具书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该地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湛江中级法院裁定该案由徐闻县人民法院审理。徐闻县法院于2010年11月5日判决徐闻县政府在6个月内对王宅村的土地确权申请作出处理决定。 在寻求法律支持无果的情况下,本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多次向省、市信访部门上访,但徐闻县政府无视于法律规定,蔑视上级批复。 二、雷州市英利镇王宅村30亩土地被东方剑麻集团侵占案 1971年11月14日,原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七师八团五连连长陈达章与原海康县英利公社曾家大队第六生产队(王宅村)队长吴妃位双方同意协定将四至为东至曾家村“暗坑头”水旱田,西至东五队牛车路,北至东五队土地,南至五连土地的30亩土地归还给王宅村所有。该71协定书盖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私章和公章,并呈报给海康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执行。 对于这30亩土地权属纠纷案,王宅村多年为此与东方红农场发生纠纷,引发土地争议长达几十年,对社会稳定构成危险。王宅村虽然为此据理力争,但无济于事。该村曾经先后4次向徐闻县人民政府提交土地确权申请书,均被拒绝受理。后被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徐闻县人民政府对该确权申请书作出是否受理的处理决定。法院于2011年8月3日作出行政判决书后,徐闻县人民政府依然无视法院判决,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在寻求法律支持无果的情况下,本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多次向省、市信访部门上访,但徐闻县政府无视于法律规定,蔑视上级批复。 三、雷州市英利镇苏吉村28亩土地被东方剑麻集团侵占案 1971年11月14日,原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七师八团五连连长陈达章与原海康县英利公社曾家大队第五生产队(苏吉村)队长吴妃位双方同意协定将四至为东至王宅村协定归东五连的15、16号地,西至农村土地,北至农村土地,南至东五连13号地的28亩土地归还给苏吉村所有。该71协定书盖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私章和公章,并呈报给海康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执行。 对于这28亩土地权属纠纷案,苏吉村多年为此与东方红农场发生纠纷,引发土地争议长达几十年,对社会稳定构成危险。苏吉村虽然为此据理力争,但无济于事。该村曾经先后多次向徐闻县人民政府提交土地确权申请书,均被拒绝受理。后被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徐闻县人民政府对该确权申请书作出是否受理的处理决定。法院于2011年8月3日作出行政判决书后,徐闻县人民政府依然无视法院判决,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在寻求法律支持无果的情况下,本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多次向省、市信访部门上访,但徐闻县政府无视于法律规定,蔑视上级批复。 四、英利镇苏吉村80亩土地被东方剑麻集团侵占案 1971年11月14日,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七师八团六连连长周佑与海康县英利公社曾家大队第五生产队(苏吉村)队长吴广英签订了《71协定书》,在划给土地明细表里载明在东六连属徐闻县地籍的44、45号地共计80亩划归苏吉村所有。 据了解,该协定书经甲乙双方代表人、曾家大队、英利公社和七师八团盖章确认,并呈报海康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执行。 在多次申请确权无果的情况下,苏吉村遂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湛江市人民政府,要求对该争议地进行确权,法院支持了苏吉村的诉讼请求。但判决生效后,本人作为代理人于2012年12月28日湛江市信访局上访被告知,该案批转给徐闻县人民政府办理。但徐闻县政府至今未进行办理。 五、徐闻县下桥镇湾尾村50亩争议地被华海糖业公司侵占案 1970年11月6日,湾尾村与原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七师十团三连共同签订《70土地处理协议书》,将林带边的土地三块共50亩调换给下桥公社高田大队湾尾生产队,高田大队湾尾生产队同意把石板山、放牧地50亩调换给十团三连,双方进行兑换,并定好界线,但对方至今没有兑换。 该协议书经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七师十团三连、下桥公社、高田大队盖章确认,呈报徐闻县革命委员会于1970年12月30日批准执行。 在寻求法律支持无果的情况下,本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多次向省、市信访部门上访,但徐闻县政府无视于法律规定,蔑视上级批复。 六、徐闻县下桥镇湾尾村262亩争议地被华海糖业公司侵占案 在代理该案的过程中,本人发现该地已经徐闻县人民委员会在1956年1月22日对国营勇士垦殖场场间土地规划的审批意见即“56”规划,按照该规划,湾尾村当时有耕牛39头,每头牛的放牧地8亩,该村应得放牧地312亩,除去该村于1970年11月6日将其中50亩土地兑换给广州建设兵团七师十团三连,尚有262亩土地被华海糖业公司即勇士农场所占至今。 该“56”规划已经国营勇士垦殖场与徐闻县四区高田乡人民政府所管辖的湾尾村的代表人共同签订,业经徐闻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呈报湛江专员公署批复。 湾尾村在多年奔走无果的情况下,于2012年7月13日向徐闻县人民政府提交《要求土地确权申请书》,该县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该村遂于2012年8月14日投书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徐闻县人民政府,该院判决徐闻县人民政府对该村提交的土地确权申请书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但徐闻县政府至今拒绝答复。 在寻求法律支持无果的情况下,本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多次向省、市信访部门上访,但徐闻县政府无视于法律规定,蔑视上级批复。 综上所述,本人作为一名退休教师,因热心社会公益,多年钻研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深感老百姓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之艰难。在代理徐闻县这六个案件的过程中,感受到徐闻县政府相关官员对于“民告官”的态度十分不友善,对于老百姓的合理合法诉求拒绝接受,这与习近平总书记等国家领导人所提出的执政理念背道而驰,甚至连“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封建官吏郑板桥都不如。徐闻县相关官员近年来不惜花钱在各级媒体上作秀,但对于打行政官司维权的老百姓则视为眼中钉,以一个“拖”字来打压,让老百姓感到徐闻县已经无讲理的地方。 牢记民间疾苦声,是一种压力和动力。古人曰:“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如何正确对待群众呼声,努力消除群众疾苦,与其说是能力问题,还不如说是感情问题、立场问题。感情愈深,压力愈大,感情愈真,动力愈足。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个地方的主要领导,只要牢记党的宗旨,真正把群众当作衣食父母,坚定地站在群众立场上,就不会漠视民生,也必然“寝卧难安,压力倍增”。而徐闻县政府在对待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的态度,却让人费解。 最后,恳求省委巡视组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徐闻县政府正视百姓诉求,并建议对于多次行政不作为的相关官员进行问责,否则难以达到巡视的目的和效果。 此致广东省巡视组
具书人:王端甫 电话:13434619651 公元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附录:上述六个案件的相关材料。 (郑科授执笔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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