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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禾药业职工认为该方案涉嫌违规确认违规收购职工持股股份,要求市政府领导制止这一违规行为
本报讯(记者郑科授 王子璇)日前,湛江市国资委制定的《关于广东一禾药业有限公司股权处置问题的意见》转发到一禾药业公司后,引发了该司职工的质疑,认为该市国资委涉嫌为违规收购职工股持股行为开绿灯,违规确认了恒诚制药老板谭什成公司的行为,纷纷要求向湛江市政府领导反映,终止其“意见”的实施。 国资公司认定收购职工股行为非法 据了解,一禾药业原为一家由员工持股54.2%,湛江市国资公司持股45.8%的股份公司。2009年后,有员工被时任公司主要负责人煽动转让股份,于是有人开始私自违规转让股份,恒诚制药法人代表谭什成为此先后收购了一禾药业员工股54.17%。湛江市国资公司认定谭什成收购一禾药业员工股属非法,且于2011年4月通过增资扩股取得持有一禾药业54.29%股权,并获得工商登记。为此与谭什成发生纠纷,并对簿公堂,目前正在湛江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在职工转让股份的过程中,原总经理颜色清及副总经理谢文学参与其中进行收购后再向外出售牟利,在职工向湛江市纪委举报后,纪检部门于2012年6月19日作出了湛国资司党(2012)12号文,对颜色清作出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决定;对谢文学作出了湛国资司发《2012》18号《关于对谢文学违纪案件处理意见的通知》,撤销谢文学副总经理的职务。 挂牌转让国资疑为谭什成度身定做 根据湛江市国资委制定的“协调处理意见”的第(四)条规定的“市国资公司持有的一禾药业股份挂牌转让条件”之规定,一是受让方必须是总部注册在湛江市区的制药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以2012年企业纳税申报依据为准)。二是在湛江市区拥有100亩以上并可作为一禾药业搬迁的工业用地。三是必须保证一禾药业原员工全部上岗,且签订用工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四是受让股份后16个月内必须能按一禾药业现有的生产规模顺利搬迁。五是受让方保证金300万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职工告诉记者,对于上述“协调处理意见”,似乎是为被湛江市国资公司认定为非法收购职工股持股的谭什成度身定做。而有意参与进来公平竞争的外地药企完全被剥夺了竞争的权利,有悖公平精神。 广东一禾药业公司接到湛江市国资委转达的“意见”后,当即于2013年7月3日向湛江市国资委发去了《对<关于广东一禾药业有限公司股权处置问题的意见>的意见及建议》,其中之一是要求保持一禾药业公司的国企地位,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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