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年龄:19年1个月
访问:?
文章:1185篇

个人描述

郑科授,35岁,男,汉族,管理学博士,国家三家作家。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现任某报首席记者。 报料电话:13088807888 QQ:625760658 E-mail:zks888@yeah.net 座右铭:记住人家好处,忘记人家不是!

重磅|湛江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尹叁喊冤,称遭同僚栽赃

分类:新闻作品
2016-10-17 11:49 阅读(?)评论(0)

○郑科授(新闻观察员)

 

湛江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尹叁日前找到记者喊冤,称其因为过于相信昔日同事,被旧日同僚栽赃而身陷囹圄一年。湛江市纪委在历经一年时间的调查中,最初的“罪名”受贿嫌疑因为证据不足而不成立,最后以其虚构学校培训项目报销餐费进行起诉,获有期徒刑一年,现正在上诉。

“受贿”无证据,“双规”显尴尬

据了解,此番向记者喊冤的尹叁系雷州市覃斗镇流沙村人,系湛江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中学高级教师,研究生学历。他曾经多次被评为湛江市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在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30年中,为教育事业几乎耗尽自己的心血和精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尹叁在介绍自己如此评价自己。

尹叁介绍,他在2015418日被湛江市纪委以怀疑其收受跟湛江市教师进修学校合作培训教师的北京、广州等有关单位的回扣,将其带走并在次日对其“双规”。后经过湛江市纪委深入调查,发现尹叁从未收到有关合作培训单位的一分钱,其银行存款只有1万多元,现金200元,也没有购买过任何股票或有价证券,其家庭成员也无存款。其在按揭住房时,向银行贷款50多万元,并向10多位亲友借款52万元。

尹叁称,在纪委经过挖地三尺的调查后,湛江市纪委负责该案的一位领导对他说“我查了那么多领导干部,最清廉就是你了。”当尹叁听到纪委领导这一评价后,满以为自己可以恢复无罪之身,重获自由。但该领导却又说,“如果你没有什么问题,那我怎么向市委书记刘小华交代?”因此,受贿罪名不成立,那就该查其其他经济问题吧。于是,纪委办案人员又到尹叁曾经工作过的湛江市实验中学和湛江市教师进修学校去调查,并审问了与尹叁有关系的许多人,最终有几个人为了自保,作出了违背良心的证言。最后其被移交起诉的理由是:湛江市教师进修学校有人说尹叁在20123月、10月和11月拿了7万多元的餐票叫培训部主任虚设项目进行报销。

对于餐票报销的问题,尹叁直指其遭同事栽赃陷害,因为他并没有过报销此款的事实,他为此提出要求办案单位到有关酒店去调查,该发票是谁刷卡消费的,就一目了然。“21张发票经我辨认,均不是我拿回来报销的。而是负责培训工作的培训部主任梁广拿给我签名的。只要到酒店一查,真相就会大白。”尹叁如是说。

但,没有人愿意倾听他这个涉嫌严重违纪分子的争辩,虽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他还是被刑事拘留并逮捕,最终被移送司法机关起诉。

尹叁一路喊冤,期盼“包青天”再世

作为涉嫌严重违纪的领导干部,尹叁所做的这些努力,并没有引起有关高层的重视,他最终被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于20151130日向赤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撤销挪用公款罪,只是以贪污罪审理该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被告人尹叁担任湛江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将与学校业务无关的餐费虚构为学校培训项目进行报销,共贪污公款77463元归个人占有。

据了解,尹叁在2015419日被 湛江市纪委“双规”后,516日被刑事拘留,62日被逮捕,201662日被取保候审。2016711日被赤坎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作出(2015)湛赤法刑初字第238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尹叁对于一审判决不服,已经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判决他无罪,还其清白。

2016428,尹叁当天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并提出两个要求:一、请法院到有关酒店深入调查清楚餐票的真正使用者是谁;二、根据其对该案的说明到其任职学校调查有关凭证和有关人员,即可证明所有证人的证言都是假的。

在庭审中,审判长亦就此向公诉人提问:“这些餐票究竟是公用了还是私用了?”公诉人则称“因为这些餐票是发生在2012年,我们觉得调查比较困难就没有做调查。另外,我们也认为这个环节不重要,所以不做调查”。

此间法律人士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决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规定,该案存在瑕疵,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于一个公民作出有罪判决,生产了很大的不良影响。

“因为我含冤身陷囹圄一年多,我80多岁的老母亲深受打击,多次住院治疗,并做了手术,医疗费均靠同学捐款。我时读高二的儿子因受此严重打击,今年高考失利。而我相濡以沫的爱人亦因此失业,我的工资也被停发,一家人生活陷入困顿。同时,也希望那些作伪证的旧日同事,能够站出来还我清白,不要毁我清誉!也希望二审有包青天纠正一审的错误判决,判我无罪。”说起这些,尹叁几度哽咽,泪流满脸。作为一个从小因公失去父亲的独子,尹叁在成长的路上,曾经不畏苦难,一路走来,十分珍惜其“饭碗”,工作上兢兢业业,也因此获得了组织的栽培和重用。但对于昔日某些同事的栽赃,尹叁再三请求他们凭着良心站出来为他说一句公道话,让其得到公正对待,继续为教育事业贡献才华。

对于此案的最终结局如何,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附:尹叁简介

尹叁,男,19688月生,汉族,籍贯、出生地广东雷州,19877月参加工作,19883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广东省委党校党建专业),中学高级教师,高级政工师。

20015月任湛江市实验中学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副书记,20037月至20118月任湛江市实验中学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

20119月起,任湛江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副处级)。

2015419,湛江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尹叁,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表  情:
加载中...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